吃饱喝足的金大牙,翘着二郎腿,嘴里衔根草,悠哉悠哉地晃着腿,这是离开城主府吃得最好的一次。
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那张略显憔悴的脸上,却掩不住他眼中狡黠的光芒。
闻言,知道钱小鱼是在点他呢,啥罪名都愿意担着,唯独这件事他不想沾分毫。
他金大牙行走江湖这么多年,虽不是什么正人君子,但吃人肉这种事,想想就让他胃里翻江倒海。
否则当日,他不会因为那一点小事,就和城主翻脸了,实在是忍到极点。
那青阳城,早已不是他记忆中的繁华城池,而是一座吃人的魔窟。
每当夜深人静时,城主府后院的惨叫声能让人做一宿噩梦。
青阳城的城主,对他有活命之恩,更确切地说,他们家族曾经救过他。
曾经他以为自己武功天下第一,便可在江湖横着走。
没想到惹了一个大门派里最受宠的弟子。
被他们整个门派的人追杀,双拳难敌四手,更何况近百人,都是身怀武艺之人。
他们打了三天三夜,不吃不喝,最终体力不支,为了保住小命,他躲在了一辆路过的马车里。
当时蔡光有的本家族长,把他。藏在马车的暗格里,这才躲过那次追杀。
醒来后得知自己被救,他当时给蔡家的族长许了一个承诺。
但凡找到他头上,无论上刀山下火海,他都会出手。
后来蔡氏族长,让他去青阳城保护蔡光友,为期三年。
为了还这份恩情,他才答应来保护青阳城城主。
可谁能想到,短短三年光景,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城主会变成这副模样?
城主府里的龌龊事,一堆又一堆,尤其是残害同类的事,简直就是丧心病狂。
金大牙至今记得那天夜里,他无意中撞见厨房里挂着的“鲜肉”,那分明是...他实在不愿再与之为伍。
刚好借着他们的疑心,彻底决裂,离开城主府,当然他也履行了承诺。
但他是不会对城主府下黑手的,这是他的底线。
所以他见钱小鱼等人已经离开青阳城,不会对城主再有伤害,这才在见到是钱小鱼等人时,贴上来厚着脸皮讨吃食。
实在是又拉又饿,他都担心自个一身功夫,怕是要就此失传了。
他师父是个懒人,只收了他这么一个弟子。
而他与师父比较,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,至今还没收半个徒儿。
若是他暴毙,他们这一派的功夫就断了传承。
想到这里,金大牙眼中闪过一丝落寞,但很快又恢复了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。
他回:“要不,你把怀里的小娃子,炖了给我尝尝?”
灿灿两三岁的年纪不太懂他话中的意思,倒是钱小花,听说有人要把灿灿弟弟给炖了吃,立刻像只炸毛的小猫一样跳了起来。
“不许吃灿灿!”钱小花尖叫着跑过去抱着钱小鱼的腰。
小丫头不知哪里来的力气,差点把钱小鱼给推到地上坐着。
“姐姐,你快把灿灿抱走,不让坏人吃灿灿。”
钱小花哇哇大叫,眼睛里噙着泪水,这个人好坏、好坏,不光要抢自己的碗,还要吃了灿灿。
钱小鱼知道他这是在回答自己的问题,并没有生气,反而松了口气。
她仔细打量着金大牙,发现他虽然面色土黄,眼窝深凹,眼白带血丝,但不是那种可怕的红眼。
确实不像是吃了人的肉的样子,他们之前在土匪和城主府,见过那些吃过这种肉的人,个个面犯红光,眼睛充血发红,一看就不太正常。
金大牙若是知道自己现在的形象,在钱小鱼心里如此拉胯,一定会捂着脸跑树杈上坐着。
他一直很在乎容貌,虽然他近三十的年纪,但是在江湖上还是有他的美名“玉面金牙”。
只可惜,连日来的奔波和吃不饱睡不好,还拉肚子,使得他变得有点不好看。
直到傍晚啃排骨时,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惊讶的事。
钱小鱼见金大牙的牙齿居然能拿下来!确切地说,他的牙齿并不是用金子做的,而是他用金子做的牙套,套在牙齿上。
他取下牙套,是为了更好的啃排骨,大伙看着他的大金牙套发呆时,他得意一笑,露出白森森的牙齿,在火光映照下显得格外瘆人。
钱小鱼震惊了,莫不是这个金大牙与她一样,同是穿越人氏?
什么时候穿越这么不值钱了,一下就来俩?还让他们碰上面了?
怀着忐忑的心情,钱小鱼给每个人装排骨的时候,等装到金大牙那里时,特意说了一句,穿越人士必知的暗号:“琼浆玉液酒。”
只见金大牙眼睛发亮地看着钱小鱼。
钱小鱼心头一跳,等着他接下一句穿越大军的暗号。
谁知这个酒鬼舔了舔嘴唇:“酒在哪里?快拿来给我喝一口。”
充满气的球,噗一声,瘪了下去。好么,是个误会。
钱小鱼暗自好笑,自己真是想太多了。
倒是好奇,古人已经先进到这个程度了?
知道牙套可以整牙,居然还奢侈的用金子做的。也不知,金子做的有没有整牙的效果效果。
毕竟金子的质地比较软,也就能带着玩玩。
金大牙牙齿保护得很好,啃排骨的速度,咔咔快。
一转眼,人家的排骨啃得只剩骨头,又吃了一碗白米饭泡山药排骨汤,这才满足地放下碗筷,继续逗弄钱小花。
为了跟金大牙套近乎,秦加楼今夜连平日里最爱的守夜也不去了。
赵旭担心金大牙目的不纯,也没有去守夜。
倒是难得的大团圆,钱小鱼问金大牙为何要离开城主府,她原以为金大牙是为了追杀她和赵旭来的。
“把心搁肚子里,也甭在试探我了,当真没有吃过人的肉,也不是来刺杀你们。”
金大牙摆摆手,突然神秘一笑,“不过,你们这里晚上会不太平静。”
一句话轻轻飘过,众人并没有当回事。他们不过就是逃荒的灾民,除了逃荒,也惹不出什么事来。
土匪他们也杀过几波了,不也是好好的吗。
夜深了,营地渐渐安静下来。
钱小鱼躺在临时搭建的帐篷里,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鼾声。
突然,她只听呼啸的声音过去,仿佛有什么东西掠过的声音,快得不可思议。钱小鱼暗想是鸟飞过去的吧?
金大牙睁开眼睛,咧嘴一笑,大金牙在火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。他早就预料到今晚会有不速之客。
赵旭和秦加楼都先后睁开了眼睛,两人同时对视一眼,皆是疑惑。
怎么会有这么多功夫高深的人,来围攻他们这个小小的逃荒队伍?
秦加楼首先想到的是,会不会是那些势力,发现了他藏在花井村这个逃荒队伍里的事。
容不得他们多做思量,三人几乎同时从铺着油布的地上弹跳而起。
赵旭手握红缨枪,秦加楼则手持长鞭,金大牙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折扇,往树上一跳。
来得人数不少,大约有四十来个黑衣人,他们身手敏捷,一看就是练家子。
这些人如同鬼魅般从树林中窜出,将整个营地团团围住。
令对方头领诧异的是,这群人里居然真的有会功夫的,而且看起来都不简单。
对方的首领是个精瘦的汉子,脸上有道狰狞的刀疤。
他率先开口道:“把你们村子里的,三岁左右的孩子叫出来,让爷见见眼。”
人群中顿时骚动起来。有人不明所以,但见大伙都没有动静,也就不再吭声。
只要别人都不把孩子带来,那么他们也不用喊孩子过来凑热闹。
黑衣首领见这些村民待在原地无动于衷,笑嘻嘻的脸色顿时一变,目光阴狠地扫向众人。
“既然没人主动,那只能本人来杀鸡儆猴了。”
他那些手下闻声知意,一个闪身人就看不见人影。
若不是村民们见他们都有呼吸,还以为是什么不吉利的东西呢!这身手,快得让人心惊。
半盏茶的时间,那个手下手里拎着一个熟睡的孩子出现。
在头领的示意下,他把孩子托举在半空,只要有声音惊醒这个孩子怕是就会从他手上掉下来!
大伙都在猜测这是谁家的孩子,只听人群中,有一声尖锐的声音响起。
钱小鱼抬头看去,原来是黄氏在哭嚎着奔过来,想要抢走黑衣人手中的孩子。
“我的儿啊!放开我的孩子!”黄氏撕心裂肺地喊着,披头散发地往前冲。
再仔细看一眼那孩子,风吹着火光,孩子的面容被明明灭灭的火光照得若隐若现。
那是个约莫三岁的男童,小脸圆润,此刻正睡得香甜,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处险境。
“住手!”赵旭厉声喝道,红缨枪直指那黑衣人,“把孩子放下!”
黑衣人冷笑一声,反而将孩子举得更高了:“想要孩子?那就乖乖照着我话来做,把符合条件的孩子都带来。”
这句话一出,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钱小鱼心头一震,下意识抱紧了怀里的灿灿。这些人,莫不是冲着灿灿来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