童养媳的命,是封建礼教写在纸上的的规矩:从踏入夫家门槛起,就得洗衣做饭、伺候公婆,连吃口热饭都要看人脸色——仿佛她们来到这世上,从来不是为了当媳妇,是为了给夫家当不要钱的丫鬟。1937年饥荒,福英抗日的父亲杳无音信,福英母亲为活命改嫁团长。福英母亲认为——家里不能没男人,女儿总要嫁人。于是福英母亲带走了福英弟弟福财。16岁的福英被留在空村,王婶私吞母亲托人捎回的救命粮,任她饿死。为活口,福英逃到讨饭沟,把自己卖给没落地主孙家当童养媳,和一只公鸡拜了堂。丈夫孙有财比她小四岁,是个病弱的读书人。六年里,她当牛做马养孙家,22岁终于和18岁的他圆房。可他嫌她粗鄙封建,却又离不开她挣的活命钱——她去码头扛货、去田里种地,他在家吟诗作对,转头就对她冷嘲热讽。战火没烧到的小院里,福英守着冷漠的丈夫、破败的家,辛苦养育他们的五个孩子。这场用命换的“活着”,到底值不值?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