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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日清晨,南京。

阳光微微穿透云层,洒在青石板路上,微风中飘来淡淡的桂花花香。

街巷中,小贩推着车,在街头叫卖着热腾腾的包子,油条的香气四溢。

行人络绎不绝,有提着鸟笼的老者,有穿着旗袍的少妇,还有背着书包的学生。

小铺子陆续打开,老板们边打着招呼,边忙活着手上的活计。

书店、茶馆、杂货铺……每一个角落都透出一种古朴的生活气息。

不远处,钟山如黛,遥遥相对,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。

七点不到,党务调查处情报一科科长程文风就走出了扬子饭店。

他的奔驰轿车就停在了饭店大门的喷泉旁,看到程文风出来,门童立即上来指挥询问是否需要帮忙,程文风示意不用麻烦。

与此同时,从大堂内也走出一名梳着小分头、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子,轻男男子一撩长衫,跟了上去,就像个普通行商。

此人是杜金星派往山东去调查程文风的情妇的特工,那女人赶赴南京,特工便也跟了过来。

而且,杜金星担心南京的工作不好开展,又从临城就近派了两个人过去支援。

此时小分头已经化过了妆,唇上小胡子是贴好的,但也看着费海沧的逼真,不是很熟悉的很难把他认出来。

这时候,街上的行人很多,程文风的轿车根本走不快,小分头不疾不徐地跟在程文风的轿车后面,偶尔还会停下来照顾一下街边的摊贩。

总之,小分头几乎就不会出现在奔驰汽车的后视镜中,即便出现,也绝对不会出现两次。

身为情报人员,跟踪与反跟踪、侦察与反侦察是必修课!

程文风一直都在情报机关工作,虽然这些年不怎么在一线了,但老底子还在,这也是小分头不敢太过靠前的原因。

程文风不愧是个老特工,反跟踪的意识很强,所以每次上车后,他都会有意无意的去观察后视镜,如果其中有任何一张面孔,或者任何一个身影出现两次以上,绝对无法逃过他的眼睛。

这里是南京,是党务调查处实力最强的城市,故而程文风心里很有底气,平日里出门也是比较托大,只带着一个司机,两个警卫就堂而皇之的出入南京城。

现在,他是在办理私事,连司机和警卫也没有带。

程文风很自信,如果真有某个组织、或者某个人想要对付他,绝无法逃过他的眼睛。

不过,这一次,程文风没想到自己早就已经被跟踪监视了。

杜金星派出来的情报人员,是精挑细选过的,业务能力拔尖。

从昨晚程文风和那个女人在扬子饭店幽会,程文风压根就没有意识到,他被人跟踪了。

跟到夫子庙之后,小分头就给化妆成乞丐、正蹲在路边行乞的同伴使了个眼色。

那名同伴便装做要小解,端着个破碗跑到了汽车前头。

这叫提前跟踪,是跟踪的常用套路。

程文风的目光始终关注着汽车的后视野,对于这个从他的眼角余光中跑过的肮脏的乞丐并未留意。

所以,当乞丐落到后面,并进入后视镜视野时,程文风也没有引起警觉。

程文风驾驶的奔驰汽车闯过夫子庙之后,路况便好了起来,看到汽车是径直开向党务调查处总部的,乞丐便转身返回扬子饭店。

扬子饭店的一间客房内,几个情报人员正在汇总各自的跟踪监视情况,为首的小分头很快在地图上画出一条线,这条线路就是程文风从扬子饭店到党务调查处总部所走的路线。

程文风选择的是最短的距离,几乎是一条直线,中间压根就没有绕路,很显然,他对自己的反跟踪、反侦察能力很自信。

“这程文风够自信的!”

“他的自信和狂妄,恰恰对我们有利。”小分头微微一笑,又问众人说,“诸位兄弟,在跟踪过程当中,没出什么纰漏吧?”

几人纷纷摇头,没有。

之所以到现在都没有被程文风发现,得益于这些人非常的小心谨慎,这也是杜金星特意强调过的,一旦发现有被发现的可能,便立即撤离。

在没有任何手续审批,没有任何一个上司站台背书的情况下,对处本部的情报科长进行监视,是犯了大忌的事情,一旦暴露,后果非常严重。

所谓有得必有失,因为谨慎,他们始终没有拍到程文风和那女人亲密的照片,没有照片,就不能说明两人之间的奸情。

“好,接下来我再跟你说一下具体的行动计划。”小分头点点头,又说道,“程文风非常谨慎,两个人从来都不一起在外行动,在房间内鬼混的时候我们又进不去,大家有没有什么好办法?”

几人都摇头,这问题他们不是没有想过,但一直都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。

此时他们还不知道临城调查室已经发生了巨大变故,已经变天了,主要是杜金星现在暂时署理调查室,无暇顾及这边的事情。

小分头见几人不言语,便道:“我们的行动不能一直拖下去,组长也不会给我们时间,我的计划具体是这样的。既然程文风和那女人一直躲在那屋子里,那咱们就把他们赶出来。”

一人道:“是不是冒充查房的?这个办法我想过,但是程文风这个人很难糊弄的,只怕一个照面,我们的伎俩就会被他识破。”

小分头斜了他一眼:“这种低级的伎俩就别想了,咱们面对的不是普通人,而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特工。”

几人同时看向他,希望他不要再卖关子了。

“我的想法是在扬子饭店制造一场火灾,或者准确的说,是一场假火灾,只要逼得两人从房间里出来,拍到他们在一起的照片,我们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。”

其余几人相互看了看,虽然这个办法并不是最完美的,但事到如今好像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了。起码这种办法,不用直接和程文风本人接触,拍完照片就走,这大大降低了暴露的风险。

于是,众人一致同意。

接下来,众人分头去准备,有的去饭店里踩点,寻找最适合的纵火点,有的去找助燃物,小分头和那个扮作乞丐的则是寻找最佳的拍照地点,选取角度。

这些事情说起来简单,但若是想一次性成功,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。

小分头手中目前只有一台照相机,一旦出现特情绝对不够用,必须要有备用的方案。

为此,他还要临时购买或者是租赁一台照相机。

就在这些人分头准备的时候。

相片中的女主人公款款出现在了扬子饭店大大堂中。

这是一个三十五六岁的女人,她的出现立即吸引了众人的目光。

她身着一件碎花旗袍,修身的剪裁将曲线优美的身材展现得淋漓尽致,让她的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优雅的韵味。

皮肤白皙,妆容精致,一头秀发高高盘起,凸显出修长的脖颈。

脚蹬一双高跟鞋,优雅地从光洁的大理石地板上走过,每一个步伐都如同舞步般轻盈,尽显高贵。

不得不说,程文风的眼光还是相当可以的。

女人在大堂里张望了一下,微微撇嘴,脸上旋即又挂上了笑容。

她并没有回南京的家,不是不能回,而是不愿意回去,那是丈夫和小妾的家,不是她的家。

丈夫身边有女人,似乎不需要她,这样也好,可以让她跟程文风有更多的时间在一起。

虽然已经结婚多年,但她在丈夫面前始终没有找到那种被呵护、被宠爱的感觉。

直到有一天,她遇到了程文风,程文风年纪虽然大了些,但却是一个非常细心、温柔的男人。

当女人和他在一起时,总感觉自己被捧在手心里,被他呵护、被他宠爱。

程文风总是会在她需要的时候给她温暖和安慰,让她感受到了真正的爱情和幸福。

女人渐渐地对程文风产生了感情,她也知道这种感情不应该发生,但她却无法自拔。她开始思考着自己的未来,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。目前来看,就是走一步看一步。

昨夜又是一夜的疯狂,此刻女人的脸上还带着一抹潮红。

程文风白天的工作很忙,几乎没有时间陪她,她在南京没有什么熟人朋友,只能一个人逛街喝咖啡打发时间,整个白天都显得特别的无聊。

女人便叫来一辆黄包车去大马路逛街。

大马路位于南京城南,是南京城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,集聚了众多商号和店铺。

女人看的眼花缭乱,足足逛了一个多小时。

就在她从一间衣服店里走出来的时候,一个年轻男子从身后猛地追了上来,一手猛地抓住女人手中的小坤包,用力一扯,将包抢走。

他的动作迅速而敏捷,得手之后绝对不多做纠缠,立即跑路,显然是惯犯。

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女人毫无防备,差点被拽倒,惊恐地尖叫起来。

年轻男子则是迅速消失在了街角之外。

“我的包,还我的包来……”

女人瞪大了眼睛看着小瘪三逃去的方向,一时间不知所措,只是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喊声。

被抢走的小坤包里装着她的一些私人物品,除了她刚刚购买的一些化妆品,还有程文风刚刚给她的五百美元。

“我的包……”

路人们大多只是远远地看着,面无表情。

有些人甚至仍然在一边继续聊天,丝毫没有对这种事情表现出任何的关心或惊讶。

这种漠然的态度让女人感到非常失望和无助。

她反应过来后,立即踩着高跟鞋追赶小偷,但她的步伐显得有些踉跄。

由于速度太快,不小心踩到了一块不平的石头,脚一扭就崴了。

“哎呦……”女人痛苦地喊了出来,但小偷已经消失在人群中。

她坐在地上,脱下高跟鞋,发现脚踝已经肿了起来,显然已经不能再继续追赶下去了。

就在这时,一辆黑色奔驰轿车停了下来,女人看到了车窗内那张熟悉的面孔,眼泪再也不争气地哗地流了下来。

程文风走下车,关切地问:“怎么了?”

他是刚好路过,就看到女人崴脚,并未看到之前坤包被抢的一幕。

女人挣扎着起身,一瘸一拐地投入他的怀中,哭着诉说着方才发生的一切。

程文风本想推开女人,但软玉温香抱满怀的时候,他又心软了。

当街搂搂抱抱的不是时候,他对女人道:“快上车!”

女人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太过激动了,竟是忘了这是在公共场合,赶紧松开男人,打开车门钻了进去。

程文风看了一眼后视镜中楚楚可怜的女人,安慰道:“你不用担心,一个小时之内,我保证你的包能够原封不动地回来。”

“真的?”女人一边抹着眼泪,一边怀疑地问道。

“我什么时候骗过你!”程文风很自信,他虽然初到南京,但凭借情报一科科长的名头,办这种小事简直就是手到擒来。

女人听他说道的笃定,终于破涕为笑。

程文风看到前面有个公用电话亭,便将车子停靠在路边,下车去打了个电话。

再次上车,他说道:“放心吧,我都安排好了,很快就会有人把包送回来。”

从女人的描述,他就知道抢包的是个惯犯。

这就好办了。

每个扒手都有自己的“地盘”,越界,就如同在丛林中踏入了狼群的领地,那是一种对规则的挑衅,一种对权力的无视。

这些扒手们小心翼翼地遵守着这些规矩,只为了在这座城市中生存下去。

“一会儿先去给你把脚处理一下,然后就去吃饭,说吧,中午想吃点什么?”

女人已经将脸上的泪水擦干,微微带着笑意道:“都是你不好,不陪我,害得人家包也被抢走了,脚也崴了,你得补偿我,请我吃顿大餐。”

程文风一早刚刚跟王副处长汇报过工作,短时间内不会有人找他,中午倒是有足够的时间。

女人千里迢迢地来南京,说是为了看她丈夫,实际上是我了程文风,程文风不能陪这女人,心里着实有愧,但这里还是闹市区,人多眼杂,让人看见了不好,他便决定将车开远一点,找个西餐厅用餐。

然而,程文风并没有注意到的是,自己早就被人跟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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